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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证券报:从西门子自查看跨国公司监管

中国校园文化网  www.ccca.org.cn  2007-8-24 9:32:17    葛丰   

葛丰

德国《经济周刊》近日援引西门子内部人士的话说,在西门子中国公司的运营当中,有将近有一半的业务涉及行贿。针对此消息,西门子中国公司发言予以了否认,但其同时承认,西门子已聘请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对中国业务进行审核。

近年来,诸如此类的案例时有与闻,作为合乎逻辑的结果,跨国公司在欧美和中国市场执行双重标准更是“常有常新”,内容则几乎涉及营销手段、产品质量、技术标准、售后服务、危机处理以及工资标准等所有方面,其发生频度之密集、表现形式之多样,显然已非个案所能解释,其背后规律性的机理必须及早予以认识。

单就企业本性观之,无论大小公司,作为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,其天然具有突破人类法律道德之冲动。市场经济奠基人亚当·斯密曾指出,“不要期望从屠夫、酿酒商或者面包商的善举中获得我们的晚餐,而要从他们自身对于利益的关注中来获得”,所以问题的实质不在于个体贪婪的本性应否受到批判,而在于如何造就合理的机制,以保障我们能够从屠夫、酿酒商或者面包商对于利益的关注中获得晚餐。

法律法规应当承担起首要的责任,转轨期的中国尤需大张旗鼓确立法治之精神,以避免历史上市场经济初期弱肉强食、尔虞我诈之乱象出现。为什么一些跨国公司在其母国或成熟市场运作相对规范,而在中国则敢于藐视法规,藐视消费者,究其根本,仍然在于现阶段中国存在一些法律漏洞,监管机制亦不完善,特别是有法不依、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严重。另一方面,即使出了事情,以强大资本为后盾,跨国公司不无老到的公关能力、游说能力,以至技术标准、法律解释上的话语权,往往能够帮助他们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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